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言顾行,行顾言,君子胡不慥慥尔!”
君赐车马,乘以拜赐;衣服,服以拜赐;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君赐,稽首,据掌致诸地;酒肉之赐,弗再拜。凡赐,君子与小人不同日。凡献于君,大夫使宰,士亲,皆再拜稽首送之。膳于君,有荤桃茢,于大夫去茢,于士去荤,皆造于膳宰。大夫不亲拜,为君之答己也。大夫拜赐而退,士待诺而退,又拜,弗答拜。大夫亲赐士,士拜受,又拜于其室。衣服,弗服以拜。敌者不在,拜于其室。凡于尊者有献,而弗敢以闻。士于大夫不承贺,下大夫于上大夫承贺。亲在,行礼于人称父,人或赐之,则称父拜之。礼不盛,服不充,故大裘不裼,乘路车不式。
天子之县内: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封方百里者九,其余方百里者九十一。又封方七十里者二十一--为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二十九;其余,方百里者八十,方十里者七十一。又封方五十里者六十三--为方百里者十五,方十里者七十五;其余方百里者六十四,方十里者九十六。诸侯之下士禄食九人,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国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国之卿食百四十四人,君食千四百四十人。次国之卿,命于其君者,如小国之卿。天子之大夫为三监,监于诸侯之国者,其禄视诸侯之卿,其爵视次国之君,其禄取之于方伯之地。方伯为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视元士。诸侯世子世国,大夫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赐爵,视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国。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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