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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坟山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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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煜是在自己房间里醒来的,卢晓义带着果篮来看望他了,只见这白骨精又换了一身皮,这次的皮囊就帅多了。

卢晓义:“你这情况也不能往医院送,就委屈你在这里修养了。”

“我在自己家里有什么好委屈的,”张煜坐起来,其实他身上没什么外伤,只是被那股神力震碎了经脉,还要花一段时间适应和修补,“你这是有什么约会吗?”

“你也觉得我这次的皮帅吧?是这样的,过几天咱们跟隔壁云城的特勘大队有联谊活动,所以这不是要把自己收拾的体面一点吗嘿嘿——”

张煜一笑,他没什么力气调侃。

卢晓义:“不过,联谊活动禁止老大和你参加,你们去了,我们这些就没有去的必要了。”

张煜摇头,说:“打断你们老大的腿,也不能让他去!”

“哎呀,忘了你们是狗男男了!”卢晓义脸色变得严肃了,说,“我可不像普通人类那样迂腐,不过你告诉我,你是认真的?不是在跟我开玩笑的?”

张煜气若游丝,不过还是一笑,说:“那小爷我今儿就把话撂这儿了,如果爱上男人是我的宿命,爱上你们老大就是我的命运,如果这一切都是既定,那就让我紧紧拥抱他毫无顾虑……就这样,你帮我转告你们老大吧——”

卢晓义听的一秒八百个表情:“啧啧啧,不得了啊,爱的宣言都押上韵了——你怎么不自己告诉他啊?”

“你们老大那性格,凡事憋心里。就算火烧眉毛了,他也只会哼哼两声。我在家里躺了这么几天,他也没来看我啊——我手机在山上也摔碎了!”张煜床头柜上正好摆着一部手机的尸体。

卢晓义点头,他了解自家老大的脾气,这点倒是非常同意。

“听说你在山里开大了?一己之力横扫千军万马?”他听了无言回来添油加醋的描述,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了,不仅给老大讨了个媳妇,还捡了个有洪荒之力的高人。

张煜心想,看来那晚方黎和无言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就连当时在蝶妖的回忆中,两位世子凡是出场都是金光覆面。他们应该只是以为我被什么特殊的力量救了,袁禧应该也没有说出去。

也不知道为什么,张煜也觉得这件事还是不要让人知道为好,起码现在,他连一丝神力都还控制不好的时候,要万分小心。

“昂——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反正就稀里糊涂。”

临走之前,卢晓义掏了一个白纱布包来,说:“这是老大让我转交给你的,看我们老大就是人拧巴了一点,其实心里一直想着你的。”

张煜接过,是一些中药材,他上次答应要换新的方子。他将中药装进了那个绣着扶桑树的香囊,放在了床头边,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卢晓义配合刑警大队将参与鬼戏四个人都抓了起来,等待判决结果。没有科学证据表明,杨因和王子涵参与犯罪,所以不能抓捕,但他俩作恶的事已经被地府得知,百年之后在十殿阎王面前进行审判。

至于朱晓梦,她已经被下葬了,尸体火化后,埋在了那座坟山里,她也算少年横死,家人不愿给她好生安葬。

方黎事后去看望了蛇族的亲友,从蛇族那里听说了厉鬼做戏杀朱晓梦的原因,也让人唏嘘。

那时朱晓梦还是个孩子,由姥姥抚养。有一日一个老太婆拄着拐杖上山来看望他们,一只小松鼠将拐杖偷了去,挪到了林子里,朱晓梦为了找到这根棍子,连续七天往山上跑,到处找啊找。

不小心把那厉鬼的尸骨给刨出来了,尸骨本就是鬼族的禁忌,她怒火一上涌,就把她拖到林子中好一阵吓唬。

因为当时朱晓梦的家人给她求了护身符,所以鬼怪难以近身,不然朱晓梦恐怕当时肯定被鬼吃掉。

当时尚且只有几岁的小娃娃吓坏了,跑回家里,拐杖也没有找到,还被诬陷说是自己偷了东西。连自己的哥哥和姥姥也不相信自己,不论她怎么说自己在林子里见到的鬼怪,旁人都冷眼相待。

她被关在屋子里,日日对着窗外说:“是松鼠,真的是松鼠,不是我……”

姥姥大骂她:“一会儿松鼠,一会儿有鬼,我看你才是那个不听话的小鬼!”

哥哥:“妹妹,你这回真的做错了——”

“是松鼠偷走了!我看到了,小松鼠!跑得好快!”

厉鬼怨气极重,曝尸之仇,一直不愿放下。直到后来,朱晓梦再也没有了家人求来的护身符庇佑,她总算有下手的机会了。

方黎找到了十几年前那只调皮的松鼠,对于妖族而言,十几年前的事,仿若人类的昨日。小松鼠不情愿地将拐杖交出来了,方黎带回了朱家,放在了朱晓梦的坟前。

“外婆,我只是这几天兼职太累了,睡几觉就好了。你看我这浑身上下严丝合缝的,能吃也能和,能有啥事?”

裴春兰:“你爸妈给的钱也够用,你何必要那么费劲地出去找活干呢?把自己累出问题了,现在好了?”

“没事,我真没事,他们的钱跟我又没什么关系——我工作也没那么紧张,是我自己在外面没好好吃喝,然后在工位上晕倒了。你看我同事还来看我了呢!还发了奖金和慰问金呢——”

裴春兰知道自己说不过他,也就不再劝了:“我找那老林,林神医来给你看看?”

“不用啦——人老头那么忙,又一把年纪了,当心给人请出来再被哪个小崽子绊着了,说不清楚,”张煜又说,“再说了我都这么大人了,自己身体有毛病肯定会往医院跑的,您就别瞎操心了。”

“那行,你把这热水喝了,以后一定要记得按时吃饭!”

张煜一笑:“行——”

“对了,你那个同学,小罗,给我打电话了。他说给你发消息不回,给你打电话也不接,就说今天要来看你。”

张煜无语,完了,应付完一个又来一个。

罗文拖了把椅子坐在张煜床边,用近似于审判的眼神,上下扫视着张煜。又见张煜奉上来了一部稀碎的手机,脸色这才好看了一点。

“怎么搞的?”

“跟同事去团建爬山,手机摔下去了。”

“爬的什么山?”

“泰山。”

“好好说话。”

“服了你了,爬的咱们学校后面的坟山,行了吧——”

“不是哥们,你真去那儿了啊!”

张煜点头。

“一班的住校生都传疯了,都说那晚看到山里奇光一闪一闪的——那家伙闪的跟神仙蹦迪似的,还鬼哭狼嚎。住在山上的人都在往上发了帖,说那晚听到林子里的动物都在一会儿叫一会儿哭的。”罗文形容的十分夸张,手舞足蹈的。

“说的好像你见过仙人蹦迪似的。”

张煜这几天没有手机,但是在电脑上看到了相关信息,特勘所里已经有人把事件包装过了,联合新闻部门,发了不少声明。

本来这些该是他的工作,但奈何他这一倒,又只能方黎去应付了。

想必这几天,方黎也会陆续地删除一些目击者的记忆,久而久之,就只剩一些不起眼的传说了,从此以后,蓉城四中及郊外居民又多了一个鬼故事。

“你那天看到的照片,就是我找的新兼职。特别勘察,顾名思义就是搞地质勘察测绘的,跟国家基建有关,也属于政府部门,”张煜继续瞎扯,反正瞎掰掰又不折寿,“基建嘛涉及多种地形地貌,也经常会有外勤,所以他们就会招一下不懂行的人来抗抗设备、打打下手什么的。”

罗文相信了,幸好这小子智商一般,还算好应付。

“所以你就是在这个特别勘察大队里看上的他?”

张煜会意:“是看上了他,才想进去搞兼职的。”

“啧啧,痴儿啊——”罗文一直都知道这小子性取向有问题,但奈何确实比较对脾气,便一直当兄弟,对于这些事他也不好再过问了,又说,“那晚的光?”

“不是你把小爷当犯人审呢?来了都不请个安,坐下就问这问那的,德行!”

罗文身体前倾:“你他娘的不把这几天的事情交代明白了,改明儿我就给你送局子里去!”

罗文的父亲好像是警察,似乎身份不一般,因为他随时嚷嚷着保密,但也不排除这小子装大尾巴狼。

张煜:“能耐!”

“是他们勘测的仪器,要用到一些光学仪器测距测高之类的嘛,也不知道被传成了什么,不过当时他们用仪器的时候也把我吓了一跳。”

张煜说的还真像那么回事,他觉得如果自己是匹诺曹,鼻子这会儿都可以戳到屋子外去了。

“那鬼哭狼嚎?”

张煜哈哈一笑,说:“你脑子被驴踢了吧!附近的人都被吓了一跳,山上的动物还能撅着大腚睡觉?”

“那你们去一班门口做什么?还跟那个学霸在一起。”

“那是当时要在学校找个地方搭仪器测山的高程,刚好选中了高中部教学楼,就找王子涵问了一些情况。”

罗文又点头:“那你知道前几天学校对面有人淹死的事情吗?死的人好像是咱们年级那个大姐大朱晓梦。”

张煜点头。

“好像是被人谋杀的。”

张煜点头。

“而且不止一个人!”

张煜又点头。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因为当时勘察大队也在山上搞测量,正好碰上了警察,随后我们一起避雨,就把事情了解了一些。”

“怪不得有人说看到你们大队跟刑警呆在一块儿,”罗文一点都没有怀疑,张煜不知道自己是该欣慰还是该厌蠢,“那为什么一班的化学老师没有来上课了呢?我听说他跟案子有关。”

张煜脸色就严肃了许多,煞有介事地问:“这涉及案件机密,你老爹没透露给你?”

罗文:“得了吧,就我爸!我都不想说他。”

罗文又问:“那你这工资多少啊?”

张煜一说,罗文就震惊了:“这么高!还缺人手吗?要不也介绍介绍我呗?”

张煜:“特勘所卡颜值。”

“啊?!”

剩下几天,张煜都在家中休养,暂时不用去所里。他这个月的工资结了,还有两千块钱的慰问金和五百块钱的奖金。

张煜问奖金为什么是五百块钱。

财务处的小鬼说:“捉一只鬼就是二百五,你这个月参与了两次。”

张煜:“……牛。”

工作告一段落,张煜去换了新手机,又给外婆买了几身花衬衫好去跳广场舞,一顶帽子,一条围巾准备入秋,但还是被裴春兰嫌弃审美,买的太老土了——

张煜:“……”

老太太不都喜欢穿这样的吗?这还能被嫌弃了?

闲下来的时候,他去找老林看了袁禧给的新药材,这次没有什么问题了,张煜一笑。

老林看他意味深长的表情,就知道是有喜事了。

“哟!您老太爷不止会看病,还会看相呢!”

老林:“就你那点小心思,老头子我活了八十岁了,还能看不透?你省省吧。”

坐在窗边,他摸索着自己手臂上的扶光印记,回想这几天的事。当时在坑底触碰到扶桑树的时候,有一些零星的画面涌入脑海,那一定就是前世二世子的一些记忆。

他使劲回忆,不过,什么都想不起来。

张煜感觉自己就像断了片的酒鬼,他徒劳地想抓住些什么,不过那些琐碎的一切,很快就从手中滑落。一股酸涩的滋味从他舌根蔓延,有一些东西呼之欲出,也有一些东西晦涩难言。

不过他原以为,前世和自己,是不同的两个人。但是在握上扶光的那一刹那,他感受到了冥冥中万事万物自有定数,终究还是逃不过天道的掣肘。

按照蝶妖的回忆,二世子是受了天谴,后来失去了踪迹。现在看来,二世子,也就是数千年前的我,是受了天谴,被贬为了凡人,落入轮回。

所以二世子,就是我?

我就是二世子?

扶光印记在手上一闪,二世子金冠长袍的身影就浮现在他脑海中,不过看不清脸……

但是轮回了数千年,每一世都要喝下孟婆汤,忘却前尘往事,再投胎一次,也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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