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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意外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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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为知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外面已是一片橙红。玻璃门上布满模糊的手印,已经很久没有擦过了,一开一合间热风涌进来,带着鸣笛声和油烟香,不由分说地把她拖进这个嘈杂的世界。

一看手机已经七点了,正是下班放学的高峰期,难怪这家奶茶店这般热闹。放眼望去挤满了叽叽喳喳的人,几乎没有立足之地。

角落里一群穿校服的学生一手一杯奶茶,书包堆成一座小山,吃着同一碗麻辣烫。她望着她们发呆,还没从睡意中清醒过来。

“醒了?!”

一句响亮的叫喊拉回了她的思绪,她恍然大悟一样站了起来,向忙得脚不沾地的李澄走去。李橙一边吆喝着号码数,一边不忘对她说:“累坏了吧?快走吧。”

江为知没说话,替她打包着奶茶,手上的动作同样熟练。李澄看她不走,倒是发起怒来,拍了一下围裙喊道:“你个崽子咋这倔?让你走就赶紧走,别搁这儿耽误事!”

这段对话几乎每天都进行着。江为知早班,李澄晚班。本来两人交替天经地义,可偏偏李澄心疼她一个小姑娘,一下班就得直奔酒吧,工作到半夜才回家,所以总是提前一个小时就让她走。自己家里还有个上幼儿园的闺女,工资一分不多拿。

江为知心里过意不去,总想替她分担点,但李澄心肠热脾气也爆。多留一秒钟就能被数落十几句,只得接受这份盛情了。

“澄姐你吃了没?”

“我早吃了—1053的柠檬水—别墨迹了快走快走。”

江为知闻言只得作罢,一边摘着围裙一边向后厨走,本想收拾一下卫生,但干净得像打扫过一样,就连斑斑点点的镜子上也没有一丝灰尘。

她不喜欢照镜子、因为总是这样一张灰白憔悴的脸,黑眼圈鲜明地烙刻着,颧骨高耸,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不是不想注重外貌管理,只是有心无力,随手扎了一下头发就扭过头去,披上外套,背上躺在一边的吉他。

本想打个招呼再离开,但李澄早顾不上理她,不由感慨她总是这样精力充沛。

打开门的一刹那,在玻璃上看到那群初中生的倒影,像是充满艳羡地看着她,小声议论着什么。她调了调吉他的位置,装成没看见一样走开了。

屋外的空气新鲜多了,混杂着炸串烧烤卷饼的香气,哪怕不再是上最后一节课饿得流口水的年纪,看见街边摊还是馋得不行,更何况她晚上从来不吃东西。于是大口大口呼吸着喷香的空气,以此来填饱肚子。

这当然不是她的主要目的,于是没有过多留恋,轻快地穿行在人流中,向街头的红绿灯跑去,空荡荡的胃在体内上下摇晃。

背着吉他奔跑的少女很难不惹人注目,吸引着友好或是异样的眼光,可她早习以为常,闷着头向前跑,把所有的议论抛在身后。

这大概是她繁忙一天里唯一独属于她自己的时刻,终于能从沉重的枷锁里获得片刻喘息,她觉得自己轻盈极了,头发在身后飘散,脸上挂着微笑。起码在这一刻,她是自由的。

等到红灯街时,天已经彻底黑了,窄窄一条街被两排矮楼挤在中间,红红绿绿的招牌密集地亮成一片,没有任何一间是显眼的,她工作的“遇见”酒吧就被淹没得无影无踪。可她每天都来,早就把路线熟记于心,于是只顾低着头走,反正该停的时候会停下。

空气里弥漫着劣质香水味、人肉味、烟酒味,日复一日地闷在狭小街巷里,闻得太久反而闻不出味道,于是那股清新的栀子花的香气就格外显著。

出于单纯的好奇,以及某种微弱到难以察觉的记忆的触动,她向着那个方向望过去,目光正撞见一个女人高高盘起的红发,像一片烈云游走在人潮中。

她们之间隔了太多的人,那身影若隐若现的,看不真切。可不知为何她执意想看清那人的脸,被吸引着追了上去,一路磕磕撞撞,终于如愿看到女人半张偏侧过来的脸。心脏猛地抽搐了一下,骇然道:“王曼曦?!”因为是脱口而出,声音格外洪亮,把周围的人都吓一跳,那个“王曼曦”更是呆愣在原地,惊恐地看了她一眼,没等她再说话就跑开了,一点痕影也没留。

周围的景色又恢复成她熟悉的那样。一切都发生在短暂的几秒内,女人的面孔已经被稀释,她真的怀疑是自己看错了,王曼曦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将这件事抛之脑后,再走几步就到了“遇见”酒吧门口。毫不起眼的名字和装潢,酒也难喝到难以下咽,很难想象建了三年也没倒闭。

除掉相似的被老板训斥、被顾客刁难,在酒吧驻唱要比在奶茶店闷头苦干有趣的多,虽然对她来说没有区别。

严格来讲她现在正呆在一个乐队,可这乐队实在不成体统。组建了半年,成员换了七八次,因为达成不了统一意见所以同时拥有五个名字。没有原创作品,没有核心概念,不要说巡演了,能在这个酒吧立足不被赶跑已是万幸。

哪怕是这两天也不消停。键盘手因为和贝斯手有纠纷退出了,主唱因此对贝斯手颇有微词,鼓手在一旁煽风点火,眼看着又有吵起来的架势,节奏吉他手陈婷劝完这个劝那个,两边都不讨好,自己也委屈起来。现在老板出门打电话,几个人就吵得不可开交。

不过这些都与她无关。她从来不参与任何一次的纠纷,连看热闹的兴趣都没有。

她是真的不理解这些人有什么好吵的,不就是在一起做个兼职,哪怕真有过人是怀抱理想来改革乐队的,也早认清现实另请高明了。所以剩下的她们不就是为了赚点外快,有必要闹成这样吗?

正因此半年过去了,没离开的只有她和陈婷。

陈婷是因为脾气好,谁欺负她都能忍,但今天似乎也忍耐到了极限。

虽则两人称得上是老相识,彼此之间也不熟络。身处这个失去陈婷的前所未有的危机中,她也只是坐在一旁玩手机,偶尔起来端杯酒,对她们不闻不问。

但还是心烦意乱,按理说不是因为这个,可具体的又想不起来。本来对这些人吵架声听而不闻,现在不知为何无端烦躁起来,扫了一圈发现没人需要她,于是抱起吉他走到屋外,坐在台阶上抽烟。

已经稀里糊涂捱到凌晨一点,虽然已经入夏,但到了晚上风还是很凉,路上的行人寥寥,吵闹的dj声已经停歇,两三个人的叫骂声显得异常清晰。在空旷的夜里,任何声音都被放大,就连她轻轻呼出的烟雾,似乎也被夜风刮得瑟瑟发抖,发出低低的呜咽。

这低低的呜咽久久没有抹平,作为夜的底色漂浮在空气里。突然,像是某个粒子被风粗鲁地袭裹,即将支离破碎的消散,于是拼劲全部力气喊出了一句:啊——

救命——

江为知条件反射一样站了起来,向着呼救声跑了过去,就在声音来源处,那抹鲜亮的红色在夜色里一闪一闪,像一团晕开的血。

是同一个人。穿着黑色修身长裙,被一个体型庞大的男人拽住胳膊,露出了半个肩膀,力量悬殊还是拼命反抗着。

江为知的脚步声引起了女人的注意,同为女性的身份一定让女人寻找到了安全感,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用尽全身力气扑到她怀里。

江为知来不及去瞧女人的脸,把她护在身后,掏出口袋里的折叠刀,与男人当面对峙着。

“不想死就滚远点。”

刚刚还在抽烟,因此现在嗓音低沉沙哑。即使比怀里的女人还要瘦弱,可在红灯街摸爬滚打了这么久,早练就一身不怒自威的气质,一张冷冰冰的脸看得人心里打怵。男人只好悻悻走开,离开前低声骂着:“臭婊子装你妈啊装。”

女人还在她的怀里发抖,橘红色的头发一晃一晃,双臂紧紧环住她的腰,裸露的皮肤贴在一起,眼泪蹭在她的衣领上,润湿了一大片。可她急于确认什么,把女人的头抬起一半,哪怕哭得梨花带雨也是能认出五官的,心中的铁锤终于沉沉砸下来,反而说不出话来。

这个人确实就是王曼曦—她的高一同学,当年那个梳着高马尾,总是坐在教室第一排,后背挺得笔直的乖乖女。

对学校的记忆没留下多少,勉强记得自己在她转学不久就辍学了。本以为她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这辈子都不会有见面的机会,谁能想到会在凌晨一点的红灯街相遇。

王曼曦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失态,从她怀里抽身而出,在看到她是谁时恍若遭了一击雷劈,整个人站在原地呆若木鸡。到嘴边的“谢谢”收了回去,剧烈地喘着气,似乎比方才还要难堪。但又不能再逃跑,最后低着头吞吞吐吐地说:“谢谢你……”,脸变得比头发还要红,咬着嘴唇补充道,“我在这里等朋友……没找到,好像是先回去了。”可一说出口更觉得多余,像是在掩饰什么。

“那个,你是叫‘江为知'吗?”

江为知还沉浸在震惊里,听了这话更是大吃一惊,没料到王曼曦会记住她的名字,有点羞怯地点了点头。

两个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本来就关系一般,没什么好叙旧的,又处在这样一种尴尬的境地,不管是谁,再待下去一秒都如坐针毡。

王曼曦率先开口:“那个,我要回家了,今天谢谢你……”

江为知迟停了一下,但没有挽留。见她如此王曼曦只好背过身就走,可脚步慢吞吞地,照这种速度不知道要走几个小时才能到家。江为知本来还疑惑不解,但突然醒悟过来,对着王曼曦的背影喊道:“我送你回家吧。”

王曼曦听后立刻转过身来,脸上显而易见惊喜的神色,看得出这就是她原本的目的。但还是不好意思地推脱道:“怎么能这么麻烦你……你还上班呢吧,我不打扰你了,自己走回去就好了……”

听了这话更没理由拒绝了,告诉她自己正好下班了,没什么麻烦的。

其实并没有很情愿这样做,因为现在已经很晚了,回家还要把衣服洗干净,明早六点就得起床。但反正也是顺路。

再者这种事情发生在谁身上都会害怕,她是理解这种心情的—何况这个人还是王曼曦。能和她同行的机会并不多吧。现如今两人并肩走在一起,仍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个不切实际的梦。

她绝对想不到会有这样的一天。在把升学率看成首要任务的学校里,成绩是隐形的等级划分,她们之间则是天壤之别。她只能远远地看着王曼曦和朋友说说笑笑的背影,高高的马尾辫在阳光里一晃一晃。

夜很寂寥,一个行人都碰不到,一排矮矮的夜灯外是朦胧的黑影,笼罩在四周和远方,空气里闷声响着什么。她一个人走惯了,从来没有留意过,如今和王曼曦走在一起,反而观察得细致入微,以此来缓解尴尬的心情。

可怎么都不适应,走几步就顺拐,吉他不停扫在王曼曦身上。笨拙的影子被夜灯照亮,拉得很瘦很长。和它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是王曼曦同样瘦长的影子,被夜风吹得瑟瑟发抖。她发现了,想要把穿在身上的衬衫脱下来,但最后没有这样做。

她们都低着头,只是盯着脚下的影子,唯一亮堂堂的东西,没有人说话。

渐渐的,这股沉默被夜的静谧抚平,远处可以望及的星星点点的灯光又给人希望的感觉。这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虽是不发一语,却从中感到一种特殊的联结,竟使她们从内心熟络起来,共享着同一个夜,也迷恋起这片刻时光。就像坐在汽车后座,头靠着窗玻璃,看着景色飞驰而过,想让这一刻持续很久很久,永远不要结束。

可这段路很短,比她从奶茶店跑到酒吧还要短。王曼曦家的二层楼已经出现在眼前,在一排排自建房间,最靠近街角的那栋,围墙上摆满了花草绿植。她比刚从外地回来的王曼曦还要熟悉。这段路是她每天回家的必经之路,每次路过都会看上一眼。这次倒宁愿装作没看到,继续牵着王曼曦走下去。

但王曼曦当然停了下来,站定在门口等她离开,两个人夹在夜风间相望。

即使不愿意走也是要走的,她不再把这伤感的时刻延迟下去,转过身就离开了。

一阵猛烈的风吹来,把身后王曼曦道别的话吹碎。她已经走出几步远,这时又回过头来。在那里王曼曦的身影被夜色抹得模糊,轻轻地飘摇着,同遥远记忆里模糊的背影重叠,红与黑交替出现在眼前,仿佛还能闻到她发间的香气—栀子花的味道,两年了,一直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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