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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仓促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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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川的乐观豁达故而令明娆敬佩,可他有时又实在固执的可怕。

“阿娆,我的罗盘感应到,离我们三十公里以外的凤鸣山一带有凶恶妖兽作乱,距今已死伤不下百人。”

“凤鸣自有凤鸣的门派驻守,你一散修凑什么热闹。”

“可最近的门派到这也要小半天,而我们飞过去只需要一炷香时间!”

明娆斜睨他:“怎么这时候你会飞了?之前到苍翠山是谁连轰带哄的让我走了七天?”

“哎呀!”宿川陪笑,“之前我不认识路嘛,现在我认识了!”

“那你也不能去,外边十几个修士都拿它没办法,你去有什么用。”

“我要去!”

“不行!”

“阿娆,我必须去,这是我的职责。”他难得与她认真,“但我答应你,不会让自己身处险境,好吗?”

宿川此人,平日里对谁都和和气气,真倔起来十头牛也拉不住,明娆劝不动他,最后只能由着他去。

“啧,麻烦。”

再后来,明娆每每想起这件事,都痛恨自己当初怎么没再坚持一下。

你说这这好端端活生生的一个人,走着出去,回来却是躺着回来的。

年轻真好,倒头就睡。

第一眼,明娆以为宿川在与她玩笑。

她是有些生气的,气他玩笑还抹了满身的血,清理起来会很麻烦。

第二眼,她不忍再看。

因着他胸口破了个好大的洞,血不是他主动抹的,而是从身体里涌出来的。

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身体里能有那么多血,怎么堵也堵不住,一汩一汩的,像小喷泉一样往外涌。

染红了白衣,染红了他攥在手中的白绫,染了她满手满身,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宿川的脸,与想象中的一般温润。

绫感受到她的气息,忽地无风自动起来,在空中挥出金色的光芒,透过朦胧泪眼,勉强辨出他的遗言来。

——对于今日之结局我并不后悔,但始终欠你一句辛苦,阿娆,承蒙一路相伴,川铭记于心,今生无法报答。往后前路漫漫,愿卿从心之所向,前程似锦。

她抱着已经冰凉的身体撕心裂肺的哭,几乎哭尽了此生的泪,哭的好似天地都抛弃了她。

“不是答应过我,会保护好自己的吗?”

“谁要你的报答,你这个骗子……天底下最最最大的大骗子!!”

—

五十年后,合欢宗大师姐学成出关。

早早得到消息的人群将现场围得水泄不通,众人翘首等待,准备一览这个被宗主破格收为弟子的,传说中天赋极高的师姐的芳华。

修炼之人容貌永驻,一百年也不会改变什么,明娆依旧是当年那个明娆,漂亮妩媚,只是眉眼间不再似从前那般开朗。

还有个有意思的事,樊樱在看热闹的人群里一眼定位到自己张嘴瞪眼的那张花痴脸,正抻长脖子眼巴巴的往里看。

当时的她已经能熟练从面相上分辨来人好坏,加之天生对情绪十分敏感的能力,导致她在看见明娆的第一眼,就决定要与这位师姐打好关系。

当然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不是!

好吧就是。

与美人呆在一起会让人心情舒畅,于是小樊樱三天两头往明娆那跑,围着她叽叽喳喳说话。

明娆不爱搭理她,那会带入樊樱视角不明白,这会带入师姐视角全明白了。

真烦啊她小时候!怎么有那么多没用的话说!说说说说不尽吗!

难为师姐忍了她那么久,她自己都烦的受不了!

不过这种情况没持续多长时间,因为不久以后便是宿川的祭日,明娆要回到他葬身的地方为他烧纸祈福。

——梧桐村。

也是这次,她遇见了季谌。

但这次故事的主角不是明娆与季谌,主角是明娆,与梧桐村。

明娆意外动情,已经不再适合回到合欢宗。

于是她回到了自己在人间的房子,那个曾被称之为家的地方。

毕竟也过去了五十年,梧桐村与从前相比早就不一样了。往常走两步一个熟人,到现在萧条的连活物都难找。

也是,年轻一代都出去谋生路,只剩下几个老的动不了的守在村子里,谁出来活动呢。

既没有耕种,也不与外界关联,梧桐村招灾是迟早的事。

这首当其冲的,当然是饥荒。

啼饥号寒,饿慓满地,连树根都带有啃食过的痕迹,甚至有人挖了土里的祖宗来果腹。

明娆本可以高高挂起,她不用吃东西,饥荒也影响不着她,可再怎么说也是经历过几年仁义礼智信教育的,良知并不忍其袖手旁观。

她利用自己的能力运来粮食送到各家,每一个受了恩惠的人都跪下来喊她神仙,其中就包括昔日对她百般侮辱的人家。

看到这幅场景,明娆心中百感交集,有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真活成了伟大的救世主。

怀揣着这份交集,她给曾经最好的朋友送去了米面。

彼时赵铁柱已经死了,留下张桐桐一人生活。

她已经苍老的不成样子,曾一起探讨过如何保养的肌肤如今已枯如干叶,皮包着骨皱巴巴的,整个人不剩什么水分。

明娆去的时候她正躺在地上,浑浊的眼睛无力的半瞌着,想来这一生是苦难多舛的。

虽然后来有过不愉快,但明娆心里一直在感激这个好朋友。否则光是赵铁柱家放来的暗箭都够让当时的她闹心好久。

现在有人主动替她顶了这个烂包袱。

怀揣着这种心态,她亲自起锅烧水为朋友做了顿饭。

明娆端着热粥递到张桐桐嘴边,后者已经完全认不出她了,一个劲的重复“神仙显灵了,感谢神仙”一类的话,昏黄的眼珠滚下两行热泪。

她不可避免的想到与好友曾经发过的誓言,两个小女孩肩并肩,对着月亮伸出三根手指,许下一起嫁人,一起生子,一辈子不分开的誓言。

可惜天不遂人愿。

到底哪条路才是正确的呢?

她也不知道。

但她从不后悔。

米面送至最后一家,屠户宋志。

不等靠近,院里的血腥气先冲人一个跟头。

出乎意料的,宋志还活着。

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

他整个人泡在鲜血里,头发衣服被血凝固在一起,新的旧的令人作呕。

她带米进去的时候,他自己在啃食什么东西,吃够了,就随手抓起旁边的看不出原色的布擦嘴,而不远处的桌子上躺着一把血锈斑驳的杀猪刀。

他……?

——什么东西?

——他杀了那么多年的猪,当然知道怎么一击毙命。

他……做了什么?

虎毒尚不食同类,他都做了什么啊?

大量鲜血狠狠刺激了明娆的感官,不可控的将她拖入曾经,拖入最不愿回想的噩梦。

回忆起当时绝望的一幕,她心中涌上一股疯狂的火焰,燃烧着,叫嚣着,烧得她五脏六腑无不在恨。

恨父母,恨村民,恨赵铁柱,恨梧桐村,恨老天无眼,恨好人不能善终。

多年来积压的情绪一瞬间爆发,体内灵力失控疯狂肆虐,她需要找个地方释放,便一掌将宋志的家化作焦土。

还是恨。

她突然很想问问宿川,若早知道他拼死保护的是这样的“人”,会不会后悔赔上一条命。

宿川那个木鱼脑袋肯定会说“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大多数人本性还是善良的”。

可为什么她从来没感受过作为“人”的善意?

凭什么有人生来就要被冠以扫把星的名号?

凭什么有人付出生命却保护了一帮畜生?

凭什么女人存在的意义只有换礼金?

她只感受得到自己随着灵力逐渐流逝的生命,与此同时,一个疯狂的念头在心底萌芽。

——与其到时候孤零零死去,不如拖着他们一起,永生永世挣扎在这梧桐,好过转世投胎霍霍好人,刷新作为人的下限。

……

直到二百年后的某一天,幻境失控了。

宋志家的小女儿,不小心掉进了河里。

她觉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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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到此戛然而止,樊樱眼前一黑,意识沉入深渊。

与之同时,肉身的双腿无力也软倒,跌入某个温暖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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