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江隋还是带着曾砚麒出来买菜。
唐人街市场上人声鼎沸,江隋穿梭在人群中,他们中有穿清朝服饰的老妇人,也有穿短褂的劳工,有牵着孩子的主妇,偶尔也可见几名黑人,唯独不见衣着体面的白人——曾砚麒是个例外。
他与这地方格格不入,走在江隋身后,不知是他避着人走,还是其他人躲着他,总之,在这拥挤之地,他与所有人之间仿佛隔着一层壁,即便他肉身亲临这贫民窟的腹地,他“高贵”的灵魂仍栖于那长岛优美的伊甸园,庸人勿近。
江隋向来很爱逛菜市场。他不善交际,世界被数字和代码充斥,但他又与一般的“书呆子”不同,对与他共同栖息在这个星球上的同类充满探究欲。他喜欢用三者的视线观察他们,他们的一举一动、所欲所求,对他来说,都是有趣的研究课题。
市场就是一个绝佳的观测点。在这里,能见到形形色色的人,无论他们什么身份、什么职业,来到这里,都现出生活中最真实的一面:挑选出现在家庭餐桌上的食物。
江隋在一些摊位前驻足,细细聆听其他顾客与摊主讨价还价。粤语、客家话、台山话,江隋大部分听不懂,有的能听半懂。
经过卖鲜鱼的摊位,他饶有兴味地听完一段激情澎湃的交易,看着穿布鞋的老大爷拎着杀完的鱼心满意足地离开,他这才悠悠问起鱼的价格。
摊主将他挑的那条鱼随意拿秤杆幺了幺,张开双手:“10分。”
他说粤语,江隋勉强能听懂。
“太贵了吧,刚刚那个阿叔那条才5分。”
“佢条细一半多啦!”
“明明差唔多大嘛。”
“差好远哦!”
“平啲啦!”
摊主大爷砸吧了一下嘴:“算了算了,收你7分。”
“6分。”
大叔皱着眉头,终究摆摆手:“哦哟,算了算了!6分就6分吧!”
江隋志得意满地回头,向曾砚麒递了个眼色。
男人没反应,他蹙眉:“大人,要小的给你做饭,难道还要我自己掏菜钱?”
曾砚麒本就板着的脸更阴沉,他从钱包里摸出一枚25美分硬币,扔到摊位上。
“唔使找。”他用粤语说。
他迈开步子就走,江隋却一边接过摊主杀好的鱼,一边跟上去,嘴里嘟囔着:“我好不容易讲下来的价!”
“浪费时间,可以买快一点吗?这里臭死了。”曾砚麒浑身上下写满抗拒。
江隋偏不遂他的意,仍旧慢条斯理地逛着,直到买齐够他吃一周的食材,才从市场里出来。
他两只手提满了东西,一回头,曾砚麒两手空空,步态优雅极了。
“一点都不能帮我拿吗?”
“当然不能。”
江隋气鼓鼓地撇过头,不再看他。
过了一会儿,男人已经与他并排,只听他悠悠地说:“你广东话说得非常烂。”
“太会说英语也不行,不会说广东话也不行,给你当仆人真费劲。”
“是啊,你这样的,本来就没资格给我当仆人。”
江隋简直想给他一拳,碍于手里是满的,只好暂缓实施。
回到家,江隋开始做饭。如他自己所说,曾砚麒全程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处理食材。确切地说,是监督食品安全。
江隋十几岁就出国留学,长时间的独立生活磨练了他精湛的厨艺。当然,从小的言传身教也必不可少。在家里时,一直是爸爸做饭,江隋从小就明白:厨艺,是上海男人的顶级美德。
这次他还熟练掌握了20世纪初煤油炉的操作方法,煎炒烹炸,不到一个小时,干净利落地做出三菜一汤:
红烧鳊鱼,冬笋雪菜肉丝,香菇菜心,紫菜蛋花汤。
他还没端上米饭,曾砚麒早已在餐桌旁坐定。好嘛,大少爷真是蹭饭来的。
他把瓷碗往他面前一放,自己坐下,埋头吃起来。
金尊玉贵的温兹利大人一口气干完了两碗饭。这是江隋没想到的。
第二碗,还是他自己添的。更是他没想到的。
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服了。真应该往他饭里下毒的。
“我吃饱了。”曾砚麒从西装里掏出他精致的帕子,轻轻擦了擦嘴角。
“两碗还不饱?”江隋忍不住吐槽。
他慢吞吞将鱼刺上的肉剔了个干干净净,打扫完桌上的菜,撤走桌上的碗盘,准备去厨房洗。他拿走曾砚麒面前的空碗时,心里又莫名冒起一股邪火:穆城至少会帮他洗碗——尽管是用洗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