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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写得很顺畅,真挚的情感在文字中流淌,总有句子在长夜中闪光,看到它们,我便欣喜。
高三时一年写了三十万字,这是从无数边角时间中挤出来的。回看那时的创作,和现在最大的区别有两个。
1.当时写的以短篇为主,三千字常见,最长不会超过五万字。这有利于我写完一个点子,不用费心去调整大纲,也不用考虑详细的逻辑。当时最喜欢的是凸显角色性格的一个系列,每个单篇都是独立的,我现在也在写这样的内容,确实更顺畅。可惜这次是病症系列,不适合公开发布。
2.过去比现在更忙,更苦,也更有头脑。忙碌中来不及反复斟酌字句,每一篇章都是一蹴而就,写完了也不会过多修改。当时也和现在一样有专注力上的问题,但那时的我习惯一心多用。我可以同时背诵课文和默写英语作文,或者在计算几何题的同时做英语完形填空。这会损害思维能力,但我习惯了。
学生会被无形的大手死死压在座位里,那时的我做不到离开座位,所以我的娱乐就是写作。
幸好我真的喜欢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