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先生……?”
“莱顿”试探性的呼唤在身后响起。
阿斯塔猛然醒觉,才发现自己竟不自觉地停在了画前,出神地不知看了多久。
“久闻其名,今日一见,方知公爵真是个美丽人物。”阿斯塔由衷感慨了一句。
“莱顿”很是受用地笑了笑,又听阿斯塔低低叹了一声:“可惜……”
咳……
“莱顿”稍稍昂起头,抬手正了正自己的领结。
7
因为巴萨克在此长居,阿多罗斯庄园内便有一件客房专门划做了他的卧房,门上还挂着“巴萨克”的铭牌。
“莱顿”站在最前方,不轻不重、不急不缓地敲了三下。
巴萨克应声开门,瞧见门外三人,不禁皱了下眉头。
“巴萨克少爷,侦探先生想在您的房中查看一二。”“莱顿”开口道。
巴萨克脸色不善地瞧了阿斯塔一眼。
阿斯塔微笑开口:“巴萨克骑士,听说前夜您和公爵在书房发生了争吵?”
巴萨克微微一顿,警惕但痛快地点了下头:“没错,但那是我的私事。怎么,你想污蔑我激情杀人不成?”
阿斯塔摇头:“当然不。但这的确有可能构成动机……为了您的清誉,可否允准我们进屋看看?”
巴萨克没多犹豫,便侧身让开门口,嘴上冷笑道:“无所谓,你们想怎么看怎么看。我可以以杜宾斯家族历代骑士的名誉发誓,吵归吵,我没有动过公爵一根手指头。”
蕾莉亚选择留在屋外等候,阿斯塔和“莱顿”越过巴萨克走入房间,先简单打量了一番屋内的布置。
阿多罗斯庄园的客房都是套间,一间是卧房,一间是客厅,另外还有一些小型的配套隔间,允许客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一切生活所需。
房间内除了基本陈设,属于巴萨克的东西很少,一套挂在架上的骑士的盔甲和武器是其中最显眼的。
阿斯塔走过去看了看那柄剑——从长度和材质上看,比公爵卧房内的那柄装饰用的钢剑要重。剑柄的裹布上有清晰的磨损痕迹,想来是巴萨克的常用武器。
“上帝啊,这是什么东西!”
“莱顿”惊讶的声音在里间的卧房传来,阿斯塔立刻朝他那里走去,双手抱胸守在门前的巴萨克也跟了上来。
“莱顿”听到脚步声,转身朝向他们,将手里紧抓的东西展开他们看——
那是一件血迹斑斑的衬衣。
巴萨克的脸顿时白了。
“这……这……这该死的东西是哪里来的?!是你——!”
巴萨克怒吼着朝“莱顿”冲了过去。
阿斯塔一把摁住了他的肩。
巴萨克肩上一重,顿时感觉自己像被一只铁爪死死扣住了肩膀,挣不动,脱不开,连一步都无法上前,一时间,满腔怒火尽数化作了震惊。
他诧异地回头看向阿斯塔,这个刚刚还温吞儒雅、面带微笑的侦探,这会儿仍旧面带微笑,但银灰色的眼瞳已变得同鹰隼一样,犀利、敏锐,像能直直洞察到他的心底。
“莱顿先生并没有拿血衣进屋。”阿斯塔开口,“巴萨克骑士,这衣裳是你的吗?”
巴萨克厉声否认:“不是!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我真是受够了你们!一个莱顿,一个你!公爵屋里莫名其妙出现了一滩血迹,那又怎么了?!人只是失踪!连是不是真死了都不知道!你们到底要把这个探案的鬼游戏玩儿到什么时候!”
阿斯塔看了他片刻,忽然笑了一下,松开手,道:“您说得对,差不多是时候该结束了。”
“莱顿先生。”他微笑道,“做得好。接下来,把朵丽亚女士和她的先生也叫下来吧。我们一起来谈谈这个‘探案游戏’的终章。”
8
谈话的地点选在了一层的客厅,那里也是阿斯塔早上最开始停留过那个的房间。
众人围坐在壁炉前,“莱顿”先将血衣平放到了桌上。
朵丽亚吃惊地捂住了双眼,扭头埋入了丈夫的怀抱。
“抱歉,女士,这东西的确不堪入目。”阿斯塔安抚道。
朵丽亚害怕地避开了它,只看向阿斯塔,疑问道:“侦探先生,这是从哪里搜出来的?”
阿斯塔坦白回答:“是从巴萨克骑士的床底下。”
朵丽亚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右手匆匆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垂头掩泣道:“天啊,巴萨克,巴萨克,竟然是你!真的是你杀害了父亲!”
巴萨克气得扭动身体,大声反驳。
赘婿特鲁迪揽住朵丽亚的肩膀,和夫人一起连声指责巴萨克狼心狗肺、恩将仇报。
巴萨克双颊已憋到通红,可他的双手被“莱顿”结实地绑在了木椅上,既不能反击,回嘴争吵也说不过两个人。
阿斯塔任这场闹剧持续了一段时间,才轻轻敲了敲椅子的扶手。
“好了,先生们,在女士面前,请保留一些风度吧。”
阿斯塔的声音不大,却莫名地有说服力,很快,屋子里便安静了下来。
阿斯塔环顾了一周,道:“很好。诸位,我的来意,想必各位心里都是清楚的。”
“我昨日接到了贵庄园的邀请,前来探查傅里尔·阿多罗斯公爵被杀一案——抱歉,这么说或许并不准确,因为公爵本人的尸体并不在房中,目前还下落不明。俗语说,说得越多,错得越多。我今天犯的错误已经够多了,所以我会设法将话讲得更准确些——假设,公爵大人前天夜里被人杀害,死在了他的房间,那么这件凶案,会是谁做的呢?”
“当我在试图理解这个案件原委的时候,我意识到有两个问题,我需要解释给自己。第一,凶手是怎么犯案的,也就是犯案的手法。第二,凶手为什么要犯案,也就是犯案的动机。”
“第一个问题的回答非常直接。床上遗留的睡衣显示,公爵被人从背后连刺一十三剑,每一剑都贯穿身体,血迹沾满剑身,说明这是他杀,而且凶手颇具力气、下手十分暴戾。凶器就在现场,是公爵卧房墙壁上挂着的装饰剑,莱顿先生告诉我,那是一柄钢剑,可以用来杀人。”
“蕾莉亚女士告诉我,当夜,巴萨克骑士和公爵在书房爆发了一次争吵。在凶案现场就地取物用作凶器,杀人的手法充满戾气,看起来的确像是争吵之后激奋之下的冲动作案。但公爵并非是在与巴萨克骑士争吵之后立即被害,而是二人不欢而散之后,在睡前喝了一杯加料的热啤酒,于深眠中被人杀害。这就说明,其中还包含了蓄意谋杀的可能。”
“现场发现的另一件事同样佐证了这个推论。公爵的卧房内血迹斑斑,却没有任何脚印。如之前所说,凶手的杀人手法让他必须十分靠近公爵,这件沾了血的衣裳就是明证,但他离开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留下沾有血渍的鞋印呢?”
“说到这里,我必须向莱顿先生承认一个错误。”阿斯塔忽然调转话头,致歉似地向“莱顿”微微点了下头。
“莱顿”正听得津津有味,闻言不禁疑惑地瞧了他一眼。
阿斯塔冲他笑了笑,继续道:“今天上午,我第一次看到现场的时候,曾非常武断地跟莱顿先生说,这是一个密室。”
“严格来讲,它确实是一个密室——门窗上锁,没有出入往返的脚印——但这个‘密室’,其实是假的,它之所以存在,完全是一个滑稽的巧合。”
“在这件案子里,门窗上锁从来都不是什么问题,只要有钥匙。”阿斯塔微笑着看向朵丽亚,“女士,请教莱顿先生手里那把公爵卧房的钥匙,是否还在您的身上?”
朵丽亚愣了一下,神色忽然变得有些古怪,她沉默了一会儿,缓缓点了下头。
阿斯塔欣然道:“所以这里至少有两个人可以开锁上锁、从容进出公爵的卧房。”
“莱顿先生那天并不在庄园,难道您想指认柔弱的朵丽亚是杀害他父亲的凶手吗?”特鲁迪像是感受到了莫大的敌意,略显尖锐地质问了一句。
阿斯塔摇了摇头:“不,我不打算指认一个人。我认为,在这个案件里,至少两人有罪。”
在座五人俱大吃一惊。
“莱顿”诧异地开口:“两人?!”
阿斯塔道:“指认两人的原因有很多。不过首先启发我这样想的,是脚印与钥匙的矛盾。”
“从睡衣的位置来看,公爵躺在南侧,背对着通往走廊的房门,凶手从床的南侧靠近,在贴得极近的地方用力刺了十三剑,所以绝大多数血迹也喷溅向南边,这点在现场也体现的非常清晰。”
“卧房里有两种地面,公爵的床下铺着一张巨大的软面圆毯,其余地方则是木质地板。地毯上不易留下痕迹,可是凶手脚底沾着的血迹,走到木地板上时就会变得非常明显。但这里其实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处理办法——换鞋。”
“假设凶手是一个人,他可以将鞋脱在床尾,避开鲜血喷溅的区域,杀人之后返回,穿上干净的、没有沾过血渍的鞋,从没有被血液溅到的北侧离开。”
“但如果凶手非要从南侧房门离开呢?我们都看到了,卧房的南侧区域满是四溅的鲜血,我能想到的,能保证凶手杀人之后还能穿到一双干净的鞋、从南侧离开的最稳妥的办法,就是现场有第二个人,帮他保管这双鞋。”
“我个人更倾向于二人合谋的方案。这是因为现场遗留下的钥匙。”
“北侧的房门上牢固地插着当时整个庄园内的唯一一把能开门的钥匙,从卧房内侧将门反锁。我仔细查看过,门缝、锁孔、门把手,都没有任何机关的痕迹。反之,南侧的房门虽然被上锁,但朵丽亚女士手中的钥匙完全可以将它打开……”
“太令人失望了,名侦探先生。”特鲁迪冷笑着打断了他,“就凭一个无凭无据的猜想,你就放弃血衣、迷药这些铁证不用,非要指认朵丽亚,和我,是本案的凶手?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此话一出,不仅是阿斯塔,“莱顿”、蕾莉亚,乃至被绑在椅子上的巴萨克,都齐齐朝他看了过去。
“什么鬼迷药?”巴萨克质问。
特鲁迪也愣了一下,他仔细回想了一番方才阿斯塔的说辞,神情就有些变了。
——阿斯塔只是模糊的说了一句“加料的热啤酒”,可没说过那其中究竟加了什么料。
朵丽亚的脸色也已变得十分难看,恶狠狠地瞪了特鲁迪一眼。
“看来事情到此为止了。”阿斯塔微微一笑,“女士,你不必因此气恨你的丈夫。其实早在谈话开始之前,你们就已经露出马脚了。”
朵丽亚冷冷看向阿斯塔,质疑道:“什么马脚?请侦探先生明说。”
阿斯塔道:“屋内的血迹只说明那里可能死过一个人,并没有遗体,就算真有人死了,死的也未必一定是公爵。血衣在巴萨克骑士的房间内找到时,他第一个否认的就是凶案发生的可能。但是女士,你和特鲁迪先生似乎非常笃定公爵已经死了,并且坚持认为是巴萨克骑士杀害了他。恕我直言,这与巴萨克骑士带来的酒里有迷药、巴萨克骑士当天夜里与公爵发生了争吵、巴萨克骑士房间内搜出了血衣这些事情一样,于我而言,都像一出拙劣的三流戏剧,实在太难看了。”
“当然,除此之外,我还从莱顿先生那里了解到了一个小细节,就是公爵的卧房通往书房的那扇门平时都是不锁的。如果那扇门在前夜公爵遇害时也如平时一样,那么,连让脚印消失的手法都在指向是巴萨克骑士独力杀人、从北侧房门离开的这个可能。我想,这就是你们费尽心思想要营造出来的效果之一吧?只可惜,那扇意料之外被上了锁的门,反倒成了这其中最大的矛盾。”
“至于犯案的动机,”阿斯塔止住了朵丽亚欲辩说的话头,“我猜测,是与阿多罗斯公爵的继承权有关?巴萨克骑士作为客人,能长居阿多罗斯庄园,还能拥有自己的固定铭牌,想必颇得公爵本人的青睐。我听说巴萨克骑士前不久跟随母亲回归了阿多罗斯家族,作为傅里尔·阿多罗斯的亲姊妹的儿子,巴萨克骑士或许在继承顺位上也对身为养女的朵丽亚女士造成了威胁?”
满场寂寂,朵丽亚·阿多罗斯始终没再应声。
9
“公爵真地死了……但是没有遗体啊……”目送朵丽亚和特鲁迪离开房间,蕾莉亚满脸恐惧地喃喃道,“难道这是什么恶魔的诡计……”
阿斯塔微笑道:“上帝在上,这是属于人的世界,无论是天使,抑或恶魔,都不会降临于世上的。”
蕾莉亚惶惑不解:“可是……”
阿斯塔道:“女士,相信我,假以时日,它一定会有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
事情顺利解决,“莱顿”便主动提出送阿斯塔出门,阿斯塔欣然点头。
离开主楼,“莱顿”还在回味刚刚阿斯塔分剖析理、旁敲侧击、顺利推出凶手的精彩场面,在众人围拱的中心,阿斯塔浑身上下都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想着念着,他情不自禁地开口又夸了一句:“刚刚侦探先生散发的光辉,实在让整个房间都明亮了许多。”
阿斯塔不由笑,片刻又收了笑,稍稍放缓了步子,落后了半个身位,边道:“您说笑了。实不相瞒,我今日犯的第二个错误,就是在您的身上。”
“莱顿”微微一怔,停下脚步,回身看他。
阿斯塔也停了下来,微笑道:“我武断地错判了您的身份,非常抱歉,您并不是阿多罗斯庄园的管家莱顿先生。或许我们该重新认识一下,傅里尔·阿多罗斯公爵阁下?”
10
傅里尔惊呆了。
“虽然我不知道您是如何离开的那个房间,也不知道您如何在短时间内就扮成了管家的模样,还如此惟妙惟肖——”
阿斯塔顿了顿,续道:“但我想,这一定有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您可以告诉我,如果您愿意的话。当然也可以不,从我个人的角度,我并不在意这个世界上多一个未解的疑团。”
傅里尔眨了眨眼睛,这时才从刚刚被雷击中天灵盖似地猛一战栗、浑身酥麻的感受中反应过来,他缓缓呼了一口气,露出了一个不属于莱顿、只属于傅里尔的笑容来:“太精彩了,阿斯塔,你真是……太棒了。”
“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发现我的身份的?”傅里尔目光紧盯着阿斯塔,求知若渴一般,迫切地想要一个答案。
直接被称呼“阿斯塔”,让阿斯塔感觉有些奇怪,但他并不怎么介意这个,此时也只回答道:“现在回想,初次见面时,您一直在摸自己的拇指根部,不知那里是否少了一枚戒指?”
傅里尔点头,又问:“然后呢?是什么让你怀疑起我的?”
阿斯塔道:“您或许已经知道了——是的,是钥匙。”
“如您所说,庄园的钥匙,除了莱顿管家身上有全套,其他的都在各自的主人手中。公爵卧房的钥匙一把在莱顿先生那里,一把在公爵身上。莱顿先生那里的钥匙数日前交给了朵丽亚女士,直至现在一直都在朵丽亚女士手中。公爵手上的钥匙若非在房间里,就在他自己的身上。那么,您开启卧房的那把钥匙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真正的莱顿先生并不需要多余准备第三把钥匙,所以您一定就是假扮的莱顿先生了。可是您为什么要假扮莱顿先生?为什么要邀请我?还专门保护了现场,只等我来查?”
“答案很简单,因为您想知道凶手是谁。”
“试问,有谁会如此关心杀害公爵的凶手的身份、熟悉庄园内外的一切、清楚管家莱顿先生的行踪、还拥有公爵卧房的钥匙呢?”
“我想,只有在睡梦中被杀害的公爵本人,才能同时兼备如上四点吧。”
“我甚至还怀疑,今日的‘密室’,就是公爵您自己的杰作——”
阿斯塔话锋一转,又回到了案件本身:“我猜想,当天夜里,朵丽亚女士和特鲁迪先生动手杀害您的时候,那扇通往书房的门的确没有上锁。因为您并不知道自己彼时会被杀,便没有理由突然改变日常的行为模式。可当我们去看的时候,那扇门确实被很严密地锁上了,那一定只能是您自己所为。是您一手塑造了这个密室,这并不是为了巴萨克——因为您彼时并不知道这场杀戮的目的与原因——您是为了有借口封锁现场,以此为理由力压众议,联系我前来破案。说到底,会有今日一场闹剧,只是因为您想知道杀害自己的凶手是谁。”
“啪、啪、啪——”
傅里尔禁不住连连鼓掌,满心满眼都是眼前仿佛正在放光的阿斯塔。
“你说得都对。”傅里尔长长地舒了口气,“作为回报,我也愿意解答你的疑团。”
阿斯塔依言一眨不眨地盯着傅里尔,眼中渐渐浮现出了十分惊奇的神色。
他眼前的“莱顿”正在一点点变化成那幅画上的美人——真正的、鲜活的金发美人,傅里尔·阿多罗斯公爵。
这是人所不能为的“奇迹”。
“您是否还记得我做侦探之前的职业,公爵阁下?”阿斯塔浅浅挑了一点嘴角,慢声开口。
傅里尔翠绿的瞳孔中满映着银灰色的阿斯塔,盈盈含笑道:“所以呢?我敬爱的教士侦探先生,您想对我这样前夜才被人杀死的可怜的被害魔做什么呢?”
【END】
【以及一点后日谈】
11
阿斯塔罗斯·安杰教士侦探拥有自己的事务所,就租住在帝都的市中心、最昂贵的一处清静街道上。
平日里若无事做,阿斯塔都会留在事务所的二层,煮一壶茶,抱几本书,沉下心来享受安静的独处时光。
这天天气尤其晴好,阿斯塔生出了些兴致,动手将桌椅搬到阳台上,沐浴着暖融融的阳光喝茶看书。
太舒服了,以至于看着看着,手中书本一歪,人已昏昏睡了过去。
书册缓缓脱开手指,眼见就要坠到地上去了,却忽然闪出了一只白皙的手,将它一把捞了回来。
“嘘——”
原傅里尔·阿多罗斯公爵,今抛弃身份、重归自由的真·恶魔先生对着书本笑吟吟地嘘了一声。
“安静。小家伙。别吵你的主人睡觉。”恶魔悄声说。
“或许您也需要安静些,公爵阁下。”阿斯塔的声音不凉不热地在身后响起,还开了个不咸不淡的玩笑,“您降尊纡贵来这里寻我,莫非是又被人杀了一次?”
恶魔笑眯眯转身,它又换了一副崭新模样——红艳似火的长发,美艳异常的五官,独独一双眼睛还是绿茵茵的翠色。
见阿斯塔已开始欣赏起自己来,恶魔眼睛一亮,得意地上前牵住了侦探的手腕,主动将他的手背抵在了自己的脸颊上。
“这是最贴近我原身的模样,敬爱的侦探先生,你喜欢吗?”
那双绿瞳盈着浅浅一层水光,缱绻地盯着阿斯塔瞧,像会说话似地勾人。
阿斯塔深吸了口气,硬是抽回了手来,起身道:“若是没事做,就请回吧。我还有工作要忙。”
这拒绝的样子十分坚决、毫无余地。
但恶魔才不知气馁为何物呢。
恶魔笑嘻嘻地跟了上去:“那我来得可正是时候。阿斯塔,我现在不是公爵了。我是教士侦探阿斯塔罗斯·安杰的助理希罗,我是来上班的。”
阿斯塔霍然停下,扭头看他:“恕我直言,我不记得我曾聘用过助理。”
恶魔,或者说,希罗,笑着攀了上去:“我记得,我倒贴给你,不用你多花一分钱。好侦探,你让我知道了我最喜欢的是什么。我最喜欢你,最喜欢破案,最最尤其喜欢的是看你推敲破案的样子。你就让我随在你身边吧,我很有用的,你瞧,巴萨克屋子里的血衣不就是我发现的吗?我的嗅觉可灵敏了——”
阿斯塔握住他自顾自揽在自己胸前的胳膊,将人扒了下来。
“我这里不缺人。但你若非要做狗,也不是不能留下。”他把美丽的恶魔推了出去,尽可能尖锐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话已足够讽刺、足够难听,倘若是别人,恐怕早已知难而退、摔门而去了。
但希罗又不是人。
(所以硬留下当助理跟阿斯塔一起破案了,还半夜钻侦探被子,钻着钻着就钻破了侦探脆弱的防御,顺利成功上垒,那就是后话啦~)
【True END】
*菲尔博士:详见约翰·迪克森·卡尔《三口棺材》基甸·菲尔博士著名的的密室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