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谢景钰的家出来,外面的天已经被太阳烘烤得红红紫紫,透着面包发酵才会有的酸味和香气。
“咕叽...”
我摸着怪叫的胃,嘴里不停分泌唾液。
仔细算下来,昨天中午那顿饭竟然是我最后的午餐,想来也真是凄凄又惨惨,感情被玩弄也就算了,肉|体居然也要受到如此酷刑,真是是可忍孰...薯条真好吃。
爱恨情仇什么的哪有干饭重要?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学校外面有一家苍蝇小馆,开了快二十年,算是这边的老字号,以前的老板年纪大了,就把店交给自己的儿子儿媳管理,只偶尔有闲心了才会自己掌勺。
人年少时还是不能遇到太惊艳的猪脚饭,他家的猪脚饭水准一流,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一家,没有之一。
皮糯而不腻,肉肥瘦相间,特制酱汁往上一淋,那香味隔着两条巷子都能闻到。有时候上一天水课身心疲惫,去吃上这么一口就会觉得人生其实也没那么无趣,还是很幸福的嘛!
还记得我刚吃上的那段时间天天跑出来吃还不够,还要安利给舍友,拉他们一起下水,结果一宿舍都倾巢而出,边吃边严重怀疑里面加了东西,然后嘴上叫道老板再来一碗。
去的次数多了老板也就认得我了,有时候人多,还没等我开口说话,老板就会冲我笑笑,道:“来啦?一共15。”
但所谓欲吃其饭,必承其重,吃好喝好的代价就是,那段时间宿舍里掉肌肉长肥肉的哀嚎声不绝于耳。
店在火锅鸡旁边的巷子里,现在是吃晚饭的时间,人不少,店里几乎坐满了人,气氛热烘烘的,我决定打包一份带回宿舍,于是喊了一声:“郑叔,要一份猪脚饭,打包。”
郑叔从后厨出来,看见是我,漾出笑容,哎了一声:“小苟!好久没见你来了啊,郑叔还以为你不爱吃这口了呢。”
我也笑:“这不是又来了吗?”
“上次那个小伙子呢,怎么没一起来?”郑叔利落地掂了猪脚来切,“就那个高高帅帅的,后来还有女同学来问呢。”
我愣了一下,知道他说的人是薛闲,于是不尴不尬地回道:“他啊,忙着呢。”
郑叔瞄了我一眼,心领神会道:“闹矛盾啦?”
我连忙解释道:“真没有,我和他能闹什么矛盾啊。”
“也是,你们小年轻之间哪有什么隔夜仇,真要有事情,送个喝的,相互问候一句也就过去了。”
郑叔笑呵呵把打包好的猪脚饭递给我,又多送了两瓶冰镇酸梅汁,“这酸梅汁是自家做的,你带回去尝尝。下次带他一块过来吃吧,老爷子的腿好得差不多了,一直想好好谢谢你们呢。”
老爷子受伤是上个月的事情,月中下雨下得勤,人进进出出,难免会带点雨水进来,加上店里铺的是瓷砖地板,地面湿滑,很容易一不小心就摔个趔趄。
当时郑叔和陈姨都出去进货了,店里没人照应,雨天客人不多,老爷子也没什么事情,索性来店里帮忙,没想到非常不凑巧,刚好踩在一滩水上面,滑了一跤。
老年人本来骨头就脆,这一摔可严重了,老爷子半天没爬起来,电话放在桌上够不到,当场就痛晕在地,不省人事。
幸亏我和薛闲突发奇想来这吃饭,刚好撞见昏迷不醒的老爷子,第一时间打了救护车电话来接,不然现在还不知道后果得多严重。
虚惊一场总归是好的,人没事最重要。我又寒暄了两句老爷子的状况,知道他已经能正常下地了才道:“老爷子没事就好。下次要是碰到薛闲了,我会跟他说的,谢谢郑叔。那我走啦。”
“哎,慢走。”
回去后吃饱饭足,我看着那瓶正在淌水的酸梅汁陷入沉思。
要不要去找一趟薛闲呢?
可是去找他必然要回应表白的事情,如果我没当着他的面和刘自言决裂,没去谢景钰家,没说那些话也许我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可现在...
我哀叹一声,倒在靠椅里。
苍天啊。
我的良心和认知在打架,心里很纠结,因为薛闲本身就是一个特别特别好的人,谁跟他在一起都会感到幸福。
他阳光开朗,乐于助人,我想就算他不喜欢我,之前那个事情他也同样会伸以援手,就像是帮助老爷子那样。
他的好是如果要颁三好学生,他能手捧一打出去当传单发掉的那种,这搞得我每次做这种没良心没节操的决定都很有负罪感。
与此同时还有点愧疚,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双性恋,只不过是有没有意识到和能不能接受的问题。直掰弯不过是接受了自己可以喜欢男生的事实,但并不代表他以后就只能喜欢男的了。
潜意识里,我还是觉得薛闲其实还是喜欢女生多一点。
他也许只是被我追求刘自言的样子迷惑了,误以为我是个不错的人,觉得这种恋爱也不错,而他恰好也不讨厌我,所以才想要和我这种人表白。
我盯着没有动静的手机,最上端的那个名字连一个小红点都没有冒出。就只是站在那。
不在线吗…
我把手机关上,半分钟不到还是没忍住打开看了,仍旧是没有消息。
我不停刷新手机,心里忍不住想,出去没带手机还是出事了?要不就是他仔细想想后悔了,不然为什么一条消息都不给我发?
总是以最坏的情况去猜对面的心思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但最糟糕的是,即使是这样,我居然还是想要继续和薛闲相处下去。
完蛋。真是罪大恶极。
我这时才发现谢景钰可能说的一点没错,其实我这人真的还挺没良心的?
我在躺椅里假扮尸体,门外的锁簌簌作响,林爽推门而入,显然是刚结束兼职。
他看到我在,有些意外但不多,边放包边随口问了句:“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