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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只是巧合。
后来她去了北京,成了一名独立策展人。
工作很忙,忙到没时间想那些有的没的。
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翻出那个深蓝色的笔记本,一页一页地看。
那些字迹已经泛黄了,但那些心情还在。
十七岁的林栖,那么用力地喜欢着一个人。
用力到,七年了,还没忘掉。
她听说顾听晚后来去了上海,读了金融,进了投行,混得很好。
她听说顾听晚谈过几个男朋友,最后都分了。
她听说顾听晚的妈妈一直在催她结婚,催得很紧。
她听说顾听晚的左手无名指上,戴了一枚钻戒。
她听说了很多。
但她从来没有主动去问。
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身份去问。
老同学?
朋友?
还是那个偷偷喜欢了她三年、却从来没敢说出口的人?
都不合适。
所以她就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只是每年6月25日那天,她都会请一天假,一个人待着。
不做什么特别的事。
就是待着。
想想七年前的那张纸条,想想那天她没有等来的人,想想那个可能是答案、但她永远也不会知道的日期。
然后第二天,继续上班,继续生活。
日子就这么过了七年。
七年,足够一个人读完大学再读完研究生。
七年,足够一段感情从热烈归于平淡。
七年,足够让一个十七岁的少女,变成一个二十四岁的成年人。
但七年,不够让她忘记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