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的清晨,康诺特从尼万处得知,城里来的几驾马车已经停在了宅院外。
他从窗台往下看,一眼就瞧见特意换了身平民装束的乔希。为避开他人的目光,贵重的宝石护符已被掖进了衣领下。朴素的短靴是适合长途跋涉的耐磨质地,昂贵但不惹眼。旁边是几名乔装打扮的宫廷扈从。其中还混进了个大王子艾略特,此刻正紧皱着眉头和自己唯一的弟弟说话。
见此情形,康诺特不知为何有些想笑。他系紧了皮甲前襟处的系带(对康诺特而言,比起锁子甲和板甲,轻便而坚韧的皮甲更适宜行动),拿过搭在床边的长剑和马鞍袋,招呼尼万帮忙把装有食物的木箱搬上马车。
一见康诺特走出房门,乔希撂下满脸忧虑的兄长,小跑上前和他打招呼。
尼万把约莫十斤重的箱子推到车厢最里面,和乔希大包小包的行李挤在一块。他擦着汗,从门帘后探出头,满脸疑惑地看着那个穿着麻布衬衫、腰间挂着细剑的金发少年:“所以,这位是……?”
唯恐乔希张口就会露馅,康诺特连门都没来得及挂锁,马上抢白道:“尼万,这是我新找的帮手。乔希,这位是我的管家。他会搭一段顺风车,我们得先去四角村吃顿酒席。”
“你好呀,尼万爷爷。”乔希倒是一点也不怕生,径直跳进马车,坐到了尼万对面,眼里透着一股机灵的神气。
尼万也很和气地跟他握手——活到这个岁数,总是免不了对充满朝气、健康活泼的年轻人生出本能的慈爱:“你是哪里人?”
乔希随口说出一个只在地图上见过的名字:“我是奥哈布村的。”说话间,他朝兄长和侍从们挥挥手,示意对方赶快回去,但年长一些的男人们显然不放心,磨磨蹭蹭的并不打算马上离开。
尼万没有注意到他们的互动:“那还挺远的呢。”
“不过我们一家早就到首都来讨生活了。”
“那些小伙子呢,是你的朋友?”
康诺特把剑往车厢里一放,坐上马车前室,刚拿起缰绳,就听见乔希响亮地答道:“哦,那是我的哥哥们!这是我头一回出远门,他们不放心,硬要送我到这儿。”
“你是家里最小的?”
“不,我有两个妹妹,其中一个是捡来的,还在吃奶。”
这家伙睁眼说瞎话的水平还真是一流——康诺特想。不需要回头,他就能感觉到尼万正用责备的眼神看着自己,仿佛在质问“你怎么雇了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小家伙”,而康诺特只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准备好了吗?出发了啊。”
鞭声刚落,前方的两匹马蹬了几下地,很快小跑起来,带着马车在铺了砂砾的还算平整的土路上晃晃悠悠地移动。经过艾略特王子时,康诺特和他短暂地对视了一眼,艾略特神情复杂地冲他点点头。
见充当马车夫的是康诺特,乔希又忍不住说:“你作为庄园的主人,居然还亲自赶马?”
尼万呵呵一笑,也问道:“康诺特大人,要不咱俩换一换?”
“我早就习惯了尊老爱幼,你们两位还是歇着吧。”
乔希不禁反驳:“你不是一百多岁了吗?”
康诺特笑道:“的确是的。可我看起来像吗?和尼万比,谁更像个老头子?”
“那我什么时候能赶车?”
“等你成年再说吧。”
尼万见这奥哈布来的半大小子是个停不下来的自来熟,和康诺特说起话有来有往,倒也觉得有趣。而乔希在车厢里显然是待不住的——尚未离开庄园的边界,田地里还有清理杂草的农妇远远地向康诺特挥手致意,乔希就在马车不住的晃动中小心翼翼地半站起身,挨着康诺特在二人宽的座位上坐下,近乎贪婪地将眼前的每一片土地和天空收入眼底。
夏季的余热未消,迎面而来的风令人感到无比惬意,坐在车厢里的尼万很快打起了盹。
乔希深吸一口带着麦草味的空气,笑嘻嘻地问康诺特:“能再快点吗?”
康诺特知道,对乔希来说,从这天起,他所见所听的一切都是新的;但当旅途结束——尽管目前还不知何时能结束,总之应该不会太远——也许他的生活又会回到原点。
当然,在有限的堪称精彩乃至幸福的短暂时光之外,更多的是枯燥的风景、恶劣的天气、丑恶的阴谋与痛苦的别离。只要见识过后者,乔沙利亚王子说不定会提前厌倦自己一度向往的生活,谁知道呢?
想到这里,康诺特“僭越”地伸手摸了摸乔希的脑袋:“那你可要坐稳了。”
尼万去四角村,是为了参加侄孙女的婚礼——兄弟和他们的儿女是尼万当下仅有的亲人。年轻时妻子去世后,他就没再娶,一直在替伊斯普拉家族某支旁系出身的收藏家管理仓库,直到被安排做了镜河庄园的管家,也算是养老的去处。
婚礼从正午开始,小院的篱笆上系着各色彩布,还插了应季的月见草、金鸡菊和大丽花。年轻力壮的男人们在院子里用细长柔韧的树枝编成一道一人高的拱门,并将写有新婚夫妇姓名的木板钉在上面;年长一些的妇女正提着篮子,给每位客人送上一小块蜂蜜和一枝花。
而康诺特的到来,好像从一开始就是婚礼的一部分,甚至是“必需”的。
走向迎接自己的侄子之前,尼万特意对康诺特强调:“稍后别忘了向新人说祝词,您可是这座村子的恩人。”
停在院门外的康诺特摆了摆手,笑道:“放心吧,我会的。”
乔希学康诺特的模样小口小口地嚼着蜂蜜,另一只手攥着花,好奇地打量眼前的情景。对他来说,平民的婚礼可是件新鲜事——看起来简朴、粗陋,但并不廉价。
他扭头看向康诺特,小声问他:“我们等会儿干什么?所有人要围在一起唱歌跳舞吗?他们好像没有雇乐手,而我正好带了一支竖笛,要不我去为他们奏一曲?”从乔希那副跃跃欲试的姿态不难看出,他是真打算这么干。
康诺特就着身侧的篱笆把手指上残留的蜂蜜擦掉,轻轻按着乔希的肩膀,说:“这个村子不兴载歌载舞那一套。等会跟在那几位姑娘后面,把手里的花插到拱门上;然后由村里的老人念祝福诗,再接下来就是尽情吃喝玩乐了。我们还得赶路,所以不能留到晚上。另外,我的建议是多看、多听,但尽量少说话,最好装得怕生一点。”
“哇,最后一条还真有点难。”
“要是怕露馅,把问题推给我就好。还有,你的剑有一点显眼——我是说剑柄。”光从做工精致的雕花镂空护手就能看出这把迅捷剑价值不菲,更不用说上面镶嵌的红宝石。要是在治安混乱的地区拿出来,恐怕会因露富惹上麻烦。
乔希有些不好意思:“我本来想带普通的制式剑,但哥哥硬要换成他的。”
被至亲挂念着,即便烦恼也算是甜蜜的。康诺特补充道:“现在倒没事,大家不会注意到它的,晚些时候再找块布条把护手缠起来吧。反正短期内用不上。”也希望一直用不上。
“哦。”乔希乖巧地点点头,跟着康诺特挑了个有草坪的角落席地而坐。“对了,刚才尼万爷爷说你是这里的恩人。这也和五年前的叛乱有关吗?”
康诺特不打算在这喜庆的日子提起任何与死亡有关的事情,便只是模糊地敷衍道:“是的,不过那都已经过去了。”
随着一声鼓响,年轻的新郎横抱着头戴花环的新娘走出谷仓,在众人善意的起哄声中穿过拱门,硬挺着腰绕过人群走了一圈,再回到院落中央将新娘放下。村里的小孩趴在篱笆上,指着新郎涨红的脸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