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你喜欢吃的那款炼乳烤了吐司。”纪应臣答非所问。
“你怎么知道……”宁维琛先是顿住疑惑,马上又反应过来,下巴别扭一抬,“别以为用这种方式炫耀你能听见我的心声,我就会买账!”
说罢,他走到电视机柜前拿出吹风机,硬邦邦道:“我要吹头发,你赶紧自己先吃。”
紧接着不由分说地打开了吹风机。
「靠,现在看见这小子对我好就想起来昨天晚上。」
宁维琛把自己头发挠得乱七八糟,吹得很没有规律。
「他到底为什么会喜欢我?」
发丝遮了视线,宁维琛像是把自己藏起来,低头任长发挡在脸颊四周,不让纪应臣看见他的脸。
「那管除疤膏是因为我才买的吗?看起来很新。」
吹风机的声音轰鸣在耳边,他走神后很快又意识到会被听见。
「……不行,乐队队内是禁止谈恋爱的!」
想到这里,宁维琛算了算,自己今年二十三,比刚高中毕业的纪应臣整整大五岁。
年龄差加上超能力再加上两人看起来不对付的性格,种种迹象都在表明他和这个人的不合适。
「我,不可能喜欢纪应臣。」
抵触一晚上的事终于在这时候想清楚,宁维琛关掉吹风机,把吹干的头发一拢,拨到脑后,露出自己已经恢复冷静的脸。
他把吹风机线绕好,随手放在电视机柜上,大步走至餐桌边坐下,慢条斯理开始吃早餐。
同时打算启动那套“客观理性拒绝流程”。
但嘴还没张开,就听见正对面一直看着他的少年突然问:“十二年前的冬天,你去过溪平路吗?”
宁维琛咬在嘴里的吐司差点没含住。
他将食物送到口腔两旁,原本瘦削的腮帮子圆圆鼓起来,眉心微蹙:“活在这的人谁没去过?”
溪平路位于这座城市靠中心的地段,很长的一条路。
路上有本市有名的公立中小学,还有各种综合体。
十二年前,也就是宁维琛十一岁,小学五年级的时候。
溪平路是他回家的必经之路。
「纪应臣突然问这个干什么?」
宁维琛眉心不自觉地越拧越紧。
他讨厌回忆过去,讨厌让自己的思绪被那段时光的任何一秒钟占据,通常都是能不想就不去想。
然而读心术只有纪应臣有,宁维琛即便将面前这人脑袋盯出个洞,也没办法猜到对方此时此刻正在想什么。
只见纪应臣目光垂在斜下方,应当是陷入了回忆中。
得不到回应,宁维琛也没有想要把话题进行下去的打算。
他干脆加快速度,三下五除二吃完早餐,端起空盘子就准备离席。
“哥哥。”长时间没开口的纪应臣突然出声。
声音低低的,还有点哑,语气平静且柔和。
“……什么事。”宁维琛后背又是一麻。
他对自己的一惊一乍无奈又烦恼,明明想走,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停下来回头等纪应臣继续说。
“你以前,是不是有一件内侧缝着几只卡通小猫图案的校服外套?”
「?」
这下宁维琛真的被这问题镇住了。
「这孩子怎么知道。」
「他在那条路上看到过我?」
十二年前,纪应臣六岁。
确实具备上小学的可能。
宁维琛垂在身侧的拳不自觉捏紧,脑海瞬间闪过无数种可能性。
他甚至被迫地想起那件曾经妈妈给他绣过的校服外套。
妈妈喜欢小猫,可那个男的不让养,她只好偷偷地养几只在他的校服里,还说让小猫保护宁维琛在学校和回家路上不要受任何欺负。
宁维琛也确实没怎么受欺负。
因为小时候的他总板着脸,看起来很不好惹,身边的同学一致觉得只要他别主动欺负人就行。
甚至亏得他看起来凶,当年还只身一人在一帮高年级混混的脚下,救下过一条奄奄一息的小狗。
他至今都记得,那只小狗为了表达感激,柔软的舌//头//舔//在他掌心的触感。
热热的,湿湿的。
小狗的眼睛圆滚滚,黑黑亮亮的。
纪应臣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表情已经从一开始单纯地询问,变成耐人寻味的深思。
“……问这么多你到底想说什么?”宁维琛垂下眼睑,别过头,最终还是避开纪应臣的视线看向旁边。
「这小子到底是不是曾经在那条路上看见过我?因为什么事注意到我?该不会是,以前踢石子不小心弄碎别人店玻璃那次?」
「还是跑太快被绊后弄倒一排自行车电动车那次?」
「……总不可能是为了从混混手底下保护女同学,手上套个塑料袋就捡狗大便丢人那次吧!」
纪应臣:“…………”
什么,狗大便,丢人。
脑海中,宁维琛各种猜测的声音顿时把他思绪搅和得一团乱。
纪应臣原本要问“你还记不记得曾经在那条路上救过我”,脑子一抽,出口的话就变成了:“我就是你曾经在那条路上救过的狗。”